明医科院科研〔2021〕5号 各部门: 2021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和下半年结题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二)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省厅根据学校科研情况和申报数确定立项指标,经审核后予以立项。
经费支持 根据省厅要求,学校将对被立项的项目给予每个5000元的经费资助,保障项目在实施期内正常运行。省厅将从结题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项目。
申报方式 1.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纸质版《论证活页》3份。 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下半年结题 (一)项目管理 1.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得报送此类项目结题申请。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结题材料电子版由学校负责汇总,统一刻录光盘,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WORD电子版),其中,“财务决算表”要求填报盖章,扫描进去;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 2.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三、其他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评审推荐及项目结题工作,于11月5日前由部门统一报送产学研处,电子版材料发送到邮箱:cxyc2019@163.com,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按要求报送材料的,视同放弃。联系人:产学研与继续教育处(行政楼301)张煌忠(15959783969)
附件:1. 闽教科〔2021〕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docx
2.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docx
3.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docx
产学研处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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