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为了更好地开展威斯尼斯人官网版教育科研活动,进一步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根据《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明职院[2014]47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2-2014年度优秀教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及要求
1、凡在2012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公开发表的著作教材类(包括公开出版的著作、译著、教材、教学参考书、专业知识性读物);学术论文类(包括公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各学科的学术论文);成果类(包括在院科研处备案的经过各级各类项目下达部门准予结题并视同鉴定的人文社会科学成果、自然科学成果);专利类(包括新技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均可参加评选。
2、本次科研成果评选不包括工具书、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
3、凡已获地厅级以上(含厅级)奖励的成果项目不再重复评奖。
4、我校(院)教研人员与校外人员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参加评奖,著作和教材须由校内人员担任第一主编,论文和调研报告限校内人员为第一作者。
5、未正式发表的各级各类项目成果不得参评。
二.评选标准
1、对参评成果在指导思想、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效益、研究方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评价。
2、成果应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和应用性特点,体现学院科学研究的水平。
3、成果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和前沿性,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4、成果对于推动学院教学改革实践和学科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明显成效。
5、著作编译教材等具有较高质量,能够满足教学需要,符合教育教学要求。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申报者请按要求如实认真填报和准备相关材料并经所在各部门审核。主要包括《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纸质一式2份(含电子文本)、申报成果及附件各4份,其中至少一份应为原件,其它可为复印件,其中需对两份复印材料的个人姓名等相关信息材料进行覆盖屏蔽。(论文类成果的复印件内容应包括期刊的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封底)。每人限报2项(合著成果须为第一作者)。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成果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参评申报材料,签署明确意见,以提高申报和评奖质量,对参评材料失实经查明属实者,将按学院有关管理条例严肃处理。
3、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类别汇总报送,汇总表纸质料材和电子文本等申报材料一并于2014年11月20日前报送产学研处。
4、由产学研处先组织院外专家评审,再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
5、本次评奖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申请材料,同时为确保评审工作如期进行,请各部门按时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参评。
6、本次评奖将按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评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并按学院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不详之处,请与产学研处联系。
联系电话:0598—8282395 15959783969
联系人:张煌忠
E–mail:zhz030901@163.com
附件:
产学研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