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职院委〔2010〕20号
各党支部:
为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准确理解、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理解和掌握党的基本知识,树立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的远大理想。经研究,定于2010年4月12日举办第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培训对象
未参加党校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及参加培训时间超过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习培训内容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结合党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党的基本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等。
三、培训方法
采用集中授课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的方法。授课由院党校统一安排,自学与讨论由各党支部负责组织安排,培训期满由院党校组织考试,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
四、培训要求
1.各党支部指定一组长,负责组织自学、讨论等事宜,并认真做好讨论记录。
2.各党支部负责本单位参训学员的考勤,凡缺课两次的学员,取消考试资格。
3.培训结束后将讨论记录及考勤表一并交党委工作部。
4.培训结束时,由支部按20%比例组织推荐党校优秀学员,报院党校。
附件:1.日程安排表
2.考勤表
3.讨论题目
2010年4月1日

第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日程安排表.doc

培训班考勤表与讨论题.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