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本学年党支部立项课题结项以及新一轮党支部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7—2019学年的党支部立项课题结项
1. 请根据学校关于党支部立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五章 (项目结项验收和评审)第14条—第19条的规定,在5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报告、结项审批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上交以上纸质版材料2份同时将电子版发到党工部邮箱smykdgb@163.com。
2.根据《实施意见》第15条有关项目结项的要求规定,有以下情形者可作为成果结项:
(1)本学年的党支部立项课题又申报成为市级以上科研课题;
(2)部门工作获得学校年度项目成效奖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二、关于2019—2021年度党支部立项课题申报
1.每个支部至少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项目申报选题范围可参考党工部拟定的项目内容,可在党工部网页党建工作栏目中查阅并下载。
2.按申报表填表要求填写,经党支部和党总支审核盖章,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报送党工部703室吴文群老师,并发送电子版到党工部邮箱。
3.立项时不划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待结项时“支部立项评审委员会”根据结项材料评审为优秀的,直接认定为重点课题,并推荐参评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高校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省级年度优秀成果。
注:相关表格可到党工部网页党建工作栏目中下载。
党工部
2019年 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