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支部:
现将本学年支部立项课题结项以及新一轮支部立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2017学年的支部立项课题结项
1. 请根据学校关于支部立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五章 (项目结项验收和评审)第14条—第19条的规定,在5月20日前完成并提交结题报告(电子版发到党工部邮箱:smykdgb@163.com)。
2.项目负责人须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在评审会上作简要介绍。
3.根据去年支部立项项目评审委员会讨论并确定的意见,对《实施意见》第15条有关项目结项的论文要求作适当修改,即:本学年的支部立项课题又申报成为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可以抵论文;如果部门工作获得学校年度项目成效奖或受到市级以上表彰也可以抵论文。
二、关于2017—2019年度支部立项课题申报
1.每个支部至少申报1个项目。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25日。项目申报选题范围可参考党工部拟定的项目内容(包括教务处拟定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题指南”)。可在党工部网页党建工作栏目中查阅并下载。
2.按申报表填表要求填写,经支部和总支审核盖章,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报送党工部703室俞赛平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到党工部邮箱:smykdgb@163.com
党工部
2017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