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临时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精神,机关第三党支部于10月26日下午在圆桌会议室召开会议,支部书记赖焕标同志组织对《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学习和讨论。 会上,全体党员踊跃发言,理论联系实际,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处室当前的工作谈体会,说看法。支部委员江学炳同志发言说必须认真做好优秀干部、职工和学生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最后,支部书记赖焕标同志做总结,他强调党员学习一定要与本职工作相结合,以全会精神指导我们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供稿:机关第三党支部 曾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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