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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明市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5日 00:00   浏览次数:
 
     
 

春节将至,福建省三明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 将乐县安仁卫生院院长汤求生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春节放假期间,汤求生先后多次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理私事。将乐县安仁乡纪委给予汤求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2. 宁化县农办原主任曾文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3年春节、2014年春节及2014年底,曾文新分别收受宁化县方田乡泗坑村所送的礼金共计11000元人民币。宁化县纪委给予曾文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 沙县夏茂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2015年春节前,沙县夏茂中心卫生院以职工子女压岁钱为名违规发放福利,共计13800元人民币。沙县夏茂镇纪委给予夏茂中心卫生院院长罗光松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发放的福利予以追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继续紧盯年节假期,对那些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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