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内外学习点、成教学生:
为保证2018年春季学期成人学历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安排:
(1)教学时间:根据校历安排,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定为3月4日,授课时间安排在4-6月份周末时间,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课程面授
年级 | 专业 | 课程名称 | 上课地点 | 备注 |
2016级 | 护理、助产 | 助产学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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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营养学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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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科护理学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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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科护理学 | 本地学习 | 抽考课程 |
2017级 | 护理、助产 | 社区护理学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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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生优育与母婴保健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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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心理学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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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学 | 校本部 | 抽考课程 |
2018级 | 护理、助产 | 毛邓三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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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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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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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英语 | 本地学习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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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人体机构 | 校本部 | 抽考课程 |
(2)课程网络学习
每位学生必须通过本人账号(学号)登录青书学习平台(威斯尼斯人网页版网站——公共服务——青书学习平台)或通过手机下载“青书学堂”APP学习。
(3)成绩考核
面授考试分40%+网络学习分40%+面授考勤分20%
二、教材订购。教材由校本部负责统一订购,请各学习点分三学年向每位学员预收教材费每学年300元(毕业时结算,多还少补),并将已缴纳教材费人数在3月20日前报送校本部,各学习点领取教材后及时发给学员。
三、各学习点要加强学员考勤工作,做好考勤记录,面授缺勤达三分之一者,不能参加正常考试,校本部本学期将安排到各学习点进行教学督查。
四、各学习点授课教师由校本部统一外派,请各学习点安排好外派教师的食宿,做好师生后勤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
五、请各学习点督促学生按学院缴费方式(手机建设银行)在3月20日前缴纳本学年学费。2018级新生电子学籍注册以交费为准,未交学费的新生将不予注册电子学籍。各学习点要加强各项收费管理。严格按学院规定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凡学院未规定的收费项目,不得私自以任何名目向学生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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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处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