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闽委教宣[2011]50号《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高校“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现将2010—2011学年我校评选“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9、2010级在学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推荐名额
各系推荐“省级三好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各一名,推荐“省级优秀班集体”候选班级一个参评。
三、推荐标准
“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是: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立志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和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
“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是: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是: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文化科技、志愿服务等活动;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保持良好的班级(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获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四、推荐要求
请各系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认真评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按照文明班级评比要求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班级,于10月25日前将候选名单送交团委学生处。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闽委教宣〔2011〕50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