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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导师制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3-06-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学生导师制工作,科学、全面地对导师工作进行评估,努力实现全员育人局面,依据《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学生导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职院委〔201234号)精神,结合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导师制工作实际情况,现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组织

根据《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建立学生导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明职院委〔201234号)文件精神,威斯尼斯人官网版导师制领导小组分院、系两级组织,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办法和细则,并定期对系领导小组进行考核。系导师制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上报院领导小组。

二、考核办法

导师制考核采取以受导学生测评为主,同时结合导师工作记录情况和受导学生奖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其中受导学生测评采取量化方式进行,各系导师制工作小组随机抽取每位导师所带学生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进行问卷调查,取所有测评学生评分的平均值为每位导师最后得分,测评结果上报院导师制领导小组,原始资料各系自行留档。测评表见附件。

学生测评表计分方法采取3210四级评分法,每题选择A 3分,选择B2分,选择C1分,选择D0分,所有题目得分累加为最后得分,满分15分。得分等于或大于13分为优秀,5-12分为良好,等于或小于4分为不及格。

导师工作记录情况和受导学生奖惩情况由系导师制领导小组进行质性认定,并按评选比例上报院领导小组审核。

三、优秀导师评选条件

获得“优秀导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学生测评调查问卷得分为优秀;2.导师工作记录认真、详实;3.学生受导期间未出现重大事故。

四、考核用途

依据考核结果,每两年按导师总数的15%-20%的进行“优秀导师”评选,获得者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其荣誉等同于院级先进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对于学生测评不及格或者无导师工作记录或学生受导期间出现重大事故的导师,将取消其学生导师评聘资格。

五、本规定自颁发之日开始实施,具体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学生测评调查问卷

 201365

附:学生测评调查问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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