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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和2019下半年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4   浏览次数:
 
 
 
 

明医科科研﹝2019﹞5号

 

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及结题等工作的通知》闽教科〔2019〕7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思〔2019〕18号)通知,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项目申报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统一报送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材料包括:科技类项目请填写报送《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社科类项目请填写报送《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每个项目1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社科类在项目推荐中,根据要求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行单列,并占一定比例。

5.省教育厅采取“个人申报、学校初评、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我校推荐名额为:科技类12项、社科类8项),项目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省教育厅将从结题的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遴选优秀项目,并在相关人才和团队计划立项、科研平台申报、重点项目推荐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6.学校加强对项目的执行管理,2019年起立项的项目,超过立项执行期截止时限的(一般不超过2年),经产学研处审核同意并报省教育厅可予以延期,但延长执行期不超过1年;对延长期满仍不能结题的,取消立项资格。

7.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由部门统一申报。

8.所有项目采取材料审阅的方式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结束后经学校“两委会”评选,并将公示拟推荐的申报项目。

请部门负责人或科研联络人将本部门申报材料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到产学研处邮箱:cxyc2019@163.com,学校截止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逾期视为部门放弃申报。

  二、2019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

1.本次结题工作,教育厅原则上不受理2014年及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2020年起,教育厅将对执行期超过三年的项目进行清理。

2.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统一报送电子版,打包发送到产学研处邮箱:cxyc2019@163.com,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佐证材料(扫描件,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如标注有基金项目编号的论文等,尽量精简)。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面及项目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如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思政专项、外语专项、创新创业专项等)。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书.doc

2.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书.doc

3.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 .doc

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5.闽教思〔2019〕18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1).doc

6.科技类名额.docx

 

                                         威斯尼斯人网页版产学研处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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