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0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行政关系应当一致。人事关系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到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暂时落实不了党组织关系所转单位的毕业生党员,一般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毕业生党员本人居住地、父母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转至党组织的名称应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查明)。
1、2010年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的程序是:
(1)毕业生党员本人向所去单位或居住地的党组织咨询介绍信确切抬头名称(××党委),毕业生党员本人和所在支部共同核实转出信息登记表的准确性。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各系党支部不须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只须准确填写《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省内转出信息登记表》(表1) 及《三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省外转出信息登记表》(表2),并由系党支部书记签字,加盖系公章,以系为单位,于2010年6月20日前交至党委工作部。
(3)党委工作部按照交送登记表的先后顺序以系为单位集中开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系党支部转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由其带往接收单位办理接转。
2、毕业生党员本人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注意以下事项:
(1)毕业生党员务必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留意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和党组织名称,在有效期内及时到介绍信开具的党组织(见介绍信的抬头称呼)办理接转手续,落实党员组织关系。
(2)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一经开具,一般不更改、不补发,请妥善保管。
遗失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和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相应处分。对已开出介绍信并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组织关系转接、超过六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3)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系党支部联系,也可向党委工作部咨询。
二、关于党员档案材料的接转
各支部要指定本系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专门负责人。
1、各系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专门负责人从党委工作部领取材料,毕业前顺利转出去
2、各系支部组织关系接转负责人要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宣传与咨询工作,确保党员档案材料的完整与密封。
3、往届毕业生党员尚未转出组织关系的,请各相关系抓紧联系本人,可与本届毕业生党员一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系要高度重视,做好党员毕业前的集中教育。党员档案材料接转的每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交接制度,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工作部
2010年6月7日

2010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省内转出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