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职院委〔2010〕37号
各党支部:
一年以来,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广大共产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党员以更加饱满的热情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建功立业,院党委决定,“七一”前夕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共产党员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各项决定。
2.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工作勤奋踏实,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效率高。
3.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严守党纪,弘扬正气,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和败坏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4.按照党员的先进性具体要求,模范履行党员义务,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践行师德规范,特别是在服务海西和精神文明建设、学院评估等工作中,立足岗位,勇挑重担并取得突出业绩。
5.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6.中共正式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建理论,开展党建研究与实践探索,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指导实践,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
2.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党务工作的新方法。热爱本职,业务熟练,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3.坚持党性原则,严守党的纪律,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公道正派,勇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主动开展党内外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团结带领一班人,共同做好本单位的各项工作。
4.党务工作成绩突出。在构建和谐校园、服务海西经济建设、推进学院跨越式发展和确保顺利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等工作中,思想重视、措施可行、狠抓落实、业绩显著,切实履行其责任人的职责。
5.应是学校各级党组织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时间在二年以上。
三、评选表彰办法和要求
1.各党支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注重工作实绩,依靠广大党员进行民主评选。
2.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毋滥,好中选优的原则,统筹兼顾不同岗位的党员,重点推荐教学、管理第一线的党员。处级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3.上报评选材料截止6月20日。评选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交院党委工作部,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zhw2006@yahoo.com.cn。
附件:1.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委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2.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共产党员登记表
3.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
2010年6月12日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名额分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