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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门卫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06-06   浏览次数:
 
     
 
    学校门卫是师生进出和学院接待处理外来宾客、车辆等大小事务的前哨,是对外展示学院形象、面貌的文明窗口,是保证校园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同时也是学院安全保卫工作的重点部位,为加强学院门卫安全管理,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     出入校门
 1、凡本校师生员工进出校门.一律凭工作证、学生证、校徽、胸卡、走读证、假条出入。
2、凡外单位因教学、工作、开会等需要借用本校礼堂、场地、教室等进行活动的,需事先经学院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办理手续,送保卫部门备案,方可进入校门,并按指定路线往返。
3、门卫值班人员在开关大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大门滑轮部位有无障碍物和大门附近有无人员走动,以防开关时脱轨、倾倒或挤压路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坏或伤害事故,影响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
 4、正常教学时间禁止学生外出,特殊情况须凭有效外出批准证明。学院大门夜间11:00关闭,如有特殊原因进出校门者,需说明情况、出示证件,经同意及登记后方可通行。
第二条     对外接待和会客
1、因公来校联系工作或接洽业务者,需持本人有效证件,在学院规定的接待时间内办理手续方能接待;如有特殊原因需在规定时间外接待的,应事先与被访单位、人员联系,并由被访单位、人员通知门卫值班人员,经登记后方可进入。
2、来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与被访人无关的部门,如:
办公室、教室、实验室、宿舍、仓库等。
3、校内宿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留宿亲友,住在校内的教职工直系亲属来校探亲需住宿者,须经宿舍管理有关部门批准并办理住宿手续及临时出入证,凭证进出校门,离校时应交回临时出入证;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客人。
 4、新闻记者进入学院采访,必须持有记者证,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进入学院采访。
 5、校内外各类人员均应遵守《门卫管理制度》,共同维护校园
秩序。对违反规定不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无理取闹,妨碍门卫值班人员正常执行任务者,由保卫部门酌情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条     携带物品出入校门
1、凡携带公物出校,必须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交验主管单位盖有公章和经手人签名的物品放行证。
2、凡携带私人物品出校,凭本人证件,经检查登记方可放行。
3、携带违禁和剧毒、易燃、易爆、挥发性化学品进入学校,必须持有关部门的证明方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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